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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评书屋 > 二十四史列传 > 第五十章【划时代意义】
 
  
第2章划时代的意义
周天子放弃的事情秦伯做到了,这大概就是庸主与雄主的区别
当我们回过头来看,总觉得西周的灭亡似乎太过偶然,甚至让人不可思议。除了明面上的申侯引狼入室,周幽王昏聩无能,人们还习惯于用红颜祸水来总结王朝的覆灭,比如夏之妺喜,比如商之妲己,比如不知所终的褒姒,有人认为她也被杀了,也有人说犬戎人看她漂亮,就掳了回去。人们似乎对她的归宿并不感兴趣,反正她的历史使命完成了,“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”。
还有烽火戏诸侯,确实更像“小说家言”。钱穆先生在《国史大纲》中就这样质疑,“此委巷小人之谈。诸侯并不能见烽而至,至而闻无寇。亦必休兵信宿而去,此有何可笑?举烽传警,乃汉人备匈奴事耳。”
但是,有一点为历代史学家们所肯定,就是周幽王与申国的矛盾爆发确实是因为储君的问题。在2012年度,清华学者整理获赠的战国书简也证实了这一点,书简记载周幽王因为申后和太子的缘故兴兵讨伐申国,申侯于是联络西戎攻击周幽王,西周灭亡。
或许在太史公眼里,褒姒的不可饶恕不在于她使周幽王丧命,而在于她的出现让周幽王触及了宗法制的禁忌—— “废嫡立庶”,这是大周王室第一次出现这样的“礼崩乐坏”,作为著史者,太史公希望以此起到劝诫的作用,规劝君主做一个亲君子远小人、用贤臣戒女色、遵循“礼制”的有德天
也有人就认为西周的覆灭是在周厉王时期埋下的。周厉王是大周第十代君主,是周幽王的祖父,他在位时推行“专利”政策,也就是以国家名义垄断山林川泽,不准国人依山谋生,并且禁止国人议论他的过失,结果防民之口甚于防川,最终激发了“国人暴动”,周厉王因此逃到彘地(大约在今天山西霍县一带)。周公和召公共理朝政,号称“共和”,而王位被虚悬长达十四年,周召执政与诸侯干政并存,直到周宣王即位,王室才算回到天下共主的位置
“共和行政”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,更是编年史上的一件大事。在这之前,我国历史虽然不乏文献记载,但一直缺乏连续性,后人只能通过孤证文字、出土文物,甚至传说来追溯历史,导致许多的人物、时间、事件不能一一有效对应。“共和元年”,正是从这一年起,我国历史有了确切的纪年,史官们开始以编年体形式记录历史。从此之后,每一位君主的起止时间都能完整地连续起来,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历史被称作信史,我们可以凭着史书从容不迫地追寻祖先的脚步。
这一年是划时代的一年。
这一年,公元前841年。
不过,笔者认为,简单地把周厉王拉出来归罪也是不妥的。
朋友们就会问了,既然如此,那你说说西周灭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?
套用一比较官方的说法,西周的覆灭主要是因为统治阶级未能适应时代发展,没有与时俱进,治国理念与现实问题的矛盾日益激化所致的。
就让我们大致梳理一下大周的国家制度和立国之本,这样也有利于我们理解春秋战国时期浓郁的历史特色。
要说起大周的国家制度和立国之本,首先我们必须提到一位伟大的人物,他是顶级的政治家、军事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,儒家思想的先驱,“元圣”周公。他是文王第四子,姬姓,名旦,因采邑在周,爵位上公,故尊称周公。
如果说姜太公是颠覆商朝的第一功臣,那么周公旦就是构建周朝的第一功臣。作为大周的总设计师,周公主持制定了一系列典章制度,完善了礼乐制、宗法制、分封制、井田制,其深远影响一直延续至今。《尚书.大传》这样总结周公的功绩,“一年救乱,二年克殷,三年践奄,四年建侯卫,五年营成周,六年制礼乐,七年致政成王。”汉代思想家贾谊认为:“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,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,周公集大德大功大治于一身。孔子之前,黄帝之后,于中国有大关系者,周公一人而已。
据《史记》记载,周文王有十个嫡子,长子伯邑考早逝,次子发承接大位即周武王。周朝建立后分封诸侯,除了文王第十子载因为年幼未受封,其余六子皆受封建国,三子鲜封建管国(今天郑州管城区一带),四子旦建立鲁国(今天河南鲁山一带),五子度封建蔡国(今天河南上蔡一带),六子振铎封建曹国(在今天山东菏泽一带),七子武封建郕国(在今天山东宁阳 一带),八子处封建霍国(今天山西霍州一带),九子封建立康国(今天河南禹州一带)。
其中管叔鲜、蔡叔度、霍叔处还另外身兼重责。
周武王灭商之后,根据“灭国不绝祀”的原则保留商人的祭祀,将商纣王之子武庚封在殷商故地。当然为了防止他有异心,周武王特地安排了防范之举,他将商王畿一分为三,北为邶(今天河南汤阴东南),南为鄘(今天河南汲县一带),东为卫(今天河南杞县一带),分别由管叔鲜、蔡叔度、霍叔处驻守协助治理,监督武庚,故管叔、蔡叔、霍叔合称“三监”。
周朝建立不久,周武王因病去世,即位的周成王年幼不能独立处理政事,而周朝初建,国基不稳,于是周公旦依据武王遗命当国摄政,代行天子之权。这让管叔鲜非常不满,依据“兄终弟及”的传统,他认为自己更有资格摄政,所以他怀疑周公旦是更改了王命意欲阴谋篡位,加上周公执政后制定政策规范诸侯权力,引发了诸位兄弟的不满,管叔借机散布谣言,声称“公将不利于孺子”,并和蔡叔度、霍叔处扶植武庚一起叛乱,史称“三监之乱”。
作为殷商子孙,武庚早有复国野心,他得到三监的帮助后,又串通殷商旧地东夷的一些方国徐、奄、薄姑、熊、盈等共同造反。大周的应急预案从内部被攻破,功亏一
危急时刻,周公得到了太公、召公的支持,他让太公出兵东夷,召公看守都城,自己则以成王的名义东征,集中力量对付三监。不久后三监和武庚被俘虏,依据主谋和从犯,周公先是诛杀了管叔鲜和武庚,然后流放蔡叔度,并将霍叔处贬为庶民。
武庚覆灭后,周公继续征战以扫除余孽,这场平叛历时三年艰苦征战才告平定。据《吕氏春秋古乐》记载以及青铜器铭文旁证,周公征战范围非常之广袤,声威达于江南。东征的战斗是异常惨烈的,战士们的斧子都砍出了缺口。周公一连灭掉了五十余个国家,把飞廉赶到海边杀掉,平定了淮夷,徐人被逐到江西,嬴姓后人被押往西方之地。
这场扩大化的平叛运动实际上是周克商的延续,如果说周武王伐纣只是打击了商王朝的核心部分,那么周公东征则基本消灭了殷商王朝复辟的残余势力,自此周国成为了东至黄海,南至淮河,北至辽东的泱泱大国。
为了巩固扩大周王朝统治,周公又一次分封诸侯,并对之前的部分封国进行战略转移,他先后置建七十一个封国,其中大多数为姬姓子弟及功臣,周公让他们建立国家,稳定当地局势,继续肃清不服的势力,以捍卫王室。其中文王第十子载就是在此时封在聃国(今山东定陶境内),第九子康叔封则被从原康国空降到殷商旧地建立卫国,看管殷商遗民。周公又交给太公专征讨伐之权,加强控制东方。并将自己的封国迁至山东曲阜,以协助齐国稳定东方局势;将召公封国迁到燕山以南(召公最初的封地在今天的河南偃师),与卫国相呼应,防止殷商遗民向北发展,同时阻止北方狄人进入河北平原。之后周公又迁出部分商人安置在今天河南商丘一带,让纣王庶兄微子启承继殷商祭祀在此建国,即为宋国。
随后周公定鼎于郏鄏(今河南洛阳市内郏鄏陌),营建洛邑作为大周朝会诸侯的东都。洛邑地处天下之中,是伊、洛、瀍、涧四水流经之地,土地宽平,千里沃野,是天然的粮仓。在它的东边,又有伊阙之险隘,是进可攻、退可守的战略要地。二百余年后,正是周公所营建的东方政治中心,成为了王室最后的避难所。
周王朝在灭商以后,特将其兵力分为两个部分:殷八师和西六师。殷八师驻在殷商故地朝歌,主要是对付殷人和东夷。西六师驻守西土,拱卫丰、镐宗周之地。在营建东都洛邑后,周公又建立了成周八师驻守在洛邑,保卫成周,且东可控制东方各诸侯国,西可以拱卫宗周,南可威服淮夷,北可扼制幽燕。同时将战争中俘虏的“殷商顽民”迁到此处看管起来。这样一来,西起周原,东至洛邑,渭、泾、河、洛一带都成为周朝的王畿之地。由周公开启的“成康盛世”成为西周王朝最为稳定发展的时期,有“刑错四十年不用”之美誉。
洛邑建成后,周公召集天下诸侯举行盛典,宣布各种典章制度,其核心就是“礼乐”,“礼”是人的伦理道德修养的体现,“乐”是人的情感欲念需求的表现,周公所颁布的礼乐制保留了少部分夏商王朝留下的敬神礼仪,更多地注入了世俗化礼仪,且大部分礼仪都有相应的音乐配合,以伦理意味较多的“以德配天”“敬天保民”思想替代殷商的极具原始意味的巫觋文化,使周人的社会人生的重心从敬畏天地神鬼转移到注重自身修为之上。可以说周礼重塑了世俗化中华文明的核心要素,开创了礼仪中国的先河,使得接下来的中华文明充满了人本主义,几乎没有受到神权的束缚。
而且,随着时间的推移,周礼的使用与否被视为区分华夏与夷狄的主要标志,这是一种民族意识的初始形态。合乎这种礼俗文明的就是华夏,不合乎华夏礼俗文明就是蛮夷戎狄、化外之民,夷狄想要靠拢先进的华夏国家,就必须接受华夏文明。这种意识在后来被不断发扬和继承,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民族向心力及凝聚力。
礼乐制的另一特性,那就是别贵贱,序尊卑。
礼乐规定了各级贵族政治及生活的准则,涉及祭祀、朝聘、丧葬、居室、服饰、用具等各个方面,谁违反了礼仪,便是僭越,便是非礼。比如规定天子用九鼎八簋(鼎是烹煮盛贮肉类的青铜器,簋是黍稷的青铜器,楚国则用簠代替簋),诸侯只能用七鼎六簋,大夫只能用五鼎四簋,鼎的大小与数量标志着主人社会地位的高低,如此一来就规范了各阶层的社会身份,建立起一个有差别的社会秩序。再比如明堂觐见,也就是四方诸侯朝见天子时,天子面朝南而立,诸侯按 照爵位高低,依次站立在天子对面以及东西两侧的台阶上,而夷、蛮、戎、狄首领则分别站在东南西北四门之外,极远的四方屏藩之国则每当新君即位来朝一次,不安排固定的站位。这种觐见礼仪安排得一丝不苟,无疑使各阶层之间的尊卑关系、上下等级深入人心,目的就是使各阶层各安其位,以维护这个体系的最中心——周王室的统治。这也就是周公制礼的目的所在。《礼记明堂位》记载,周公营建洛邑的第二年,率领诸侯庙祭,以礼乐推进政令合一,结果“天下大服”。
宗法制,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,“嫡”就是正妻所生的儿子,相对应的就是小老婆所生的“庶出”,在继承、祭祀、丧葬等各个方面嫡子均有高出庶子的权利。嫡长子优先于嫡长孙,嫡长孙优先于嫡次子,嫡次子优先于庶子。如果正妻去世或离婚,续娶的正妻所生之子也称嫡子,但是前任正妻所生嫡子的继承权要比后者优先。如果是妾室被立为正妻,那么成为正妻后所生的儿子继承权优于身为妾室时所生的儿子。就是说宗法制就是建立在嫡出对于庶出的绝对统治权利基础上的。这种看似僵化的继承方式实际上可称“大巧若拙”,我们可以与之比较商朝的继承方式。商朝是传弟与传子并存,这样以来就会有传长、传幼、传贤甚至传弟之子还是传兄之子的矛盾,这样往往因此导致王室纷争,殷商就曾因此导致“九王之乱”。周公确立嫡长子继承制,正是吸取了殷商的教训。国家的继承制度固定了,社会就会很快稳定下来,内部斗争就会大大减少。嫡长子传宗继统,这一系就是大宗,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就是小宗。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,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。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,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,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。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。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。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,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,两者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,也是政治隶属关系,并由此推演出父尊子卑,兄尊弟卑,天子尊诸侯卑的森严等级制度。
如召公被封到燕国后,他需要留任中央,就由其嫡长子克代为就国,克及其嫡系后裔对周天子来说就是小宗。但在燕国内,克又是大宗,克的诸位兄弟相对于他就是小宗。在燕国只有克及其嫡系子孙才有祭祀召公的特权,克的诸弟只有在他的率领之下,才能参加祭祀召公的祭典。祭祀在中国古代具有至高的地位,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,宗子的宗庙之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。除祭祀外,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,如冠礼、婚礼、盟誓等。在丧葬制度中,大宗死亡,族人即使无“五服”之亲,也须为之服“齐衰(zi cui)三月”,与“庶人为国君”之服同。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、处置、教导、惩罚以及庇护之权。周朝宗族都有自己的武装,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主,这些武装在宗主地率领下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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