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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评书屋 > 家有美妻好种田 > 第九章六嫁惹了你
 
  正统初年,陕西米脂有户刘姓人家,以务农为生,老两口有一对儿女,儿子刘胜,强征入伍后被派去了辽东驻守;女儿秀月,年方15,出落得亭亭玉立,已经纳聘于邻村郑家之子。
不久后,刘胜战死在辽东,尸骨无存。噩耗传来,老两口伤心过度,一病不起,不久就先后过世了,留下秀月一个孤身弱女。侍奉双亲的疾病,已经花去了家中所有的家私,就连聘礼也用光了;如今还要承担父母的丧事,哪还有钱来支应?
郑家当初下聘时,看中的是两家门当户对,如今见秀月成了孤女,还家徒四壁,自己一方得不到嫁妆不说,还要出钱帮助安葬。郑家舍不得,萌生了悔婚的念头。但在大明朝,男家悔婚,要笞五十,女方不用退回聘礼。这一规定让郑家进退两难,不退吧,要出钱;退吧,要挨打。
正在郑家左右为难之时,家里来了一个名叫郑常的远房亲戚。郑常是在太原城做生意的,如今发达了,便想回乡重新祖坟。当他得知郑家之事时,自告奋勇地提出帮忙。
郑常来到刘家,第一眼见到秀月时,就被她的天生丽质迷住了,心里打起了主意。他对刘姓宗亲说道:此时郑家悔婚,有些不仁不义,但他们不打算追回财礼,还愿意出银十两助丧。
刘姓宗亲见对方愿意给钱,态度又诚恳,也放下了芥蒂。但就算郑家给了钱营葬,但秀月以后的生活又由谁来养活呢?
郑常心中暗喜,但假装为难地说道:“现在秀月孤苦伶仃,是天命,也是人事。这样吧,因为这是郑家作的孽,我也是郑姓人,不能逃脱责任。我家有一个女儿,年方十岁,身边正好缺个丫鬟。不如让秀月到我家照顾小女,待其成年,再为其择良偶。”
刘姓宗亲见有人愿意将秀月领走,哪有不愿意的呢?两方协商之下,郑常付给刘姓宗亲30两银子,让里长等担保,写了契约,到县衙盖了官印,秀月就正式成了郑常的婢女了。
郑常协助秀月处理了家中的丧事,等到七七之后,就带着她回到了太原。而另一边,郑家平平安安地退了婚,也是皆大欢喜。
郑常在太原是有家室的,妻子是大户小家的小姐,郑常的发家全靠妻家的支持,所以他畏惧妻子,一直不敢纳妾。此次回乡,看到秀月,忘乎所以,只图眼前秀色可餐,所以打着买婢女的名号,实际上是想将她带回,纳为自己的妾。
郑常带着秀月回到太原,不敢将她直接带回家中,先租了一个院子将她安置下来,自己才独自回到家中。因为做贼心虚,郑常见到妻子总有些不自在。而妻子以为他是劳累了,也没有太在意,反备上酒席为他接风洗尘。
郑夫人听说郑常要纳妾,火冒三丈,但抵不住郑常的苦苦哀求,终于答应他将秀月带回家。
二嫁
秀月正式成为了郑常的妾,凡是家中有宴席,郑常为了炫耀,免不了让秀月出来见见客人。
这年,太原城阳曲县李知县因朝廷发下银两,要采购一批军需物资。郑常得知消息,想揽下这笔生意,便邀请李知县到家中,摆下酒席,热情款待,席间也让秀月出来劝酒。
殊不料李知县看到秀月如同当初的郑常,完全移不开目光。李知县本人虽是读书人,但却好财、好酒、好色。如今他看上了秀月,遂起了淫占之心。
回到县衙,李知县让人打探郑常与秀月的底细,以便从中寻找破绽,逼迫郑常将秀月送给自己。
不多时,亲信们带着消息回来了,还将当时的契约一字不漏地抄了回来。李知县细细阅读,真让他找到了其中的漏洞。
郑常当时以买秀月为婢女为名,而纳她为妾。可以说是引诱略卖,如果能证实当时的秀月是良家妇女,郑常还有可能被判以绞刑。
找到漏洞,李知县开始取证了,他将刘姓宗亲和郑家家长、及参与秀月买卖的人,分别审讯,获取各自口供,均可证明秀月的确是良家妇女。特别是郑家的证词,对李知县特别有利:郑家并不知道退婚的详情,郑常的所为可以算得上是强占。毕竟秀月当时名义上是郑家的准儿媳。如果强占罪成立,秀月就要归还郑家,到时郑家出头,将秀月另嫁,李知县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将她娶到手了。
证据确凿,李知道差人去捉拿郑常到堂听审。当官差去到郑家时,郑常得知是违律纳妾,也是可恼可笑,还以为自己给的回扣不够多,也以为自己给回扣这事算捏住了对方的把柄,量对方也不敢怎样。
但他万万没想到,一到堂上,李知县就喝令衙役将他重责二十大板,然后上了夹棍。此时郑常终于明白李知县的意图了,只好招认自己霸占人妻为妾之罪,结果被李知县拟为绞刑,打入死牢。
郑常本还想着,自己先认罪,等活下来再寻找翻案的机会。殊不料李知县蛇蝎心肠,嘱咐狱卒,让郑常瘐死。狱卒领命,用白布将郑常捆在长桌上,又将一些棉纸放在水桶里浸泡,之后贴在郑常的脸上,这样一层层地贴,很快郑常就窒息而亡了。
李知县裁定秀月归还郑家,郑家领回秀月后,又与李知县写下婚书。
李知县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,侵吞了购买军资的银两,又嫁祸了郑常,还娶得美人归,却不想也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。
三嫁
李知县夺得秀月,志得意满,还为此大办婚礼。太原的文武官员都亲自到场参加。高官之中,有一位勋臣,名叫吴杰,是开国功臣吴复的儿子。早年被封为安陆侯,白沟河战败后,被贬到太原。晚年身居一品,却无实权,却喜好凑热闹。
吴杰无权无势又年老,但好色之心不遑多让,家中除了发妻,还有十三个妾。在婚礼上,看到秀月时,觉得自己十三个妾犹如粪土,而如此美色却是他人之妾,不由得心里酸溜溜的,嫉妒之心油然而生。他表面上对李知县满脸堆笑,称赞有加,心里却在算计着如何将秀月弄到手。
有一天,太原的指挥使张能来吴杰家做客,两人闲聊之时,讲到了李知县纳妾之事。张能对秀月的芳容也是一番夸奖,见吴杰在自己谈到秀月时一副欲求不满的表情时,张能心里明白了几分,于是怂恿吴杰去将秀月抢过来。
但抢太过于明面化,弄得不好,竹篮打水一场空还白白让人看了笑话。最好的办法还是应该私下里、悄悄地进行,罗织人罪不就是最好的选择吗?
吴杰负责当地的军事训练,也知道李知县承办采买军资一事。
他找到自己的同乡、按察司佥事李运,指出李知县在采购军资时中饱私囊。按察司派手下的书吏衙役暗中调查,没几天,果然回报,李知县在采买军资的过程中得到回扣多达三千多两白银,并且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。
按察使将此事汇报给朝廷,经刑部拟罪,定为斩刑,追回赃款,不足部分,变卖家产补足。
变卖家产当然也包括人口,秀月也在拍卖之列。以秀月之姿,如果是由官媒发卖,肯定能得到大价钱,但吴杰已经打了招呼,也没人跟他争抢,所以草草走了个过场,秀月就成了吴杰的第十四个妾了。
四嫁
此时的吴杰已经60多岁了,秀月不过16岁,美色当前,情难自持,天天纵欲狂欢,淫欲过度,精神散耗,感冒风寒,一病不起,没多久也就一命呜呼了。
吴杰的儿子吴璟继承侯爵,盘算家资,发现已经资不抵债了,吴璟与母亲商量,将十四个妾找发出去,一时可以减少开销,二是可以换些钱财,更重要的是母亲也能出口恶气。
就这样,秀月和其他十三个妾一样,被卖入了其他官员家中。而买下秀月的,正是指挥使张能。
张能得到秀月,也算是专房之宠。本以为经历了一次次的变故,这次终于可以安安稳稳地度日了,却没想到,北边的战事兴起了,张能的军队被调往前线,张能命丧疆场。
五嫁
接任指挥使的程鹏为安抚张指挥使的家属,来到张家,看到秀月,也动了心,便给了张指挥使夫人一笔钱,将秀月买了过来。就这样,秀月跟了自己的第五个男人了。
程指挥使时年30余岁,娶妻武氏,结婚十年也没有生下一男半女。本想纳了妾,程家也就有后了,哪想三个月过去了,秀月却丝毫没有动静,而程指挥使却要奔赴前线了。
程指挥使这次面对的敌人是蒙古骑兵,明朝军队被对方偷袭,兵败逃回,损失了几千军士不说,还丢了营寨。回来后直接被朝廷判处了斩刑。
程指挥使被斩,武氏受到惊吓,不久后得病身亡,程家又独留下秀月一个月和偌大的家资。
六嫁
问斩那天,秀月去往了刑场,按察司佥事刘翀监斩,他看到身穿孝服的秀月,被迷得五迷三倒的。后来打探得知武氏去世,秀月孤身一人,还拥有诺大家资,就更加心动了,托媒人上门求亲。
刘佥事托媒求婚,求的是正妻,对于秀月这样的女子来说,也算是体面,所以也就答应了。
但她没想到的是,觊觎她的高官不在少数,媒人不断上门,代官员们纳她为妾。秀月如何肯答应?一一回绝了,却不想得罪了许多高官。
所以在与刘佥事成亲后不久,刘佥事的同僚李运便找到巡按御史曹泰,添油加醋地说了不少刘佥事的坏话,特别是刘翀作为朝廷官员,竟然娶了先后嫁了五个男人的女子为妻,分明是置朝廷的颜面于不顾。曹泰深以为然,觉得刘佥事没有廉耻之心,有辱风宪官的名声,于是写了份奏章呈递到皇帝手里。
此时继位的明英宗刚十五岁,青春萌动,得知此事,深感好奇,便提出要亲审此案,却遭到杨士奇、杨荣和杨溥的竭力反对。他们担心皇帝也被此女迷上,若是非要将她纳入后宫,岂不是更有伤风化?
在与老臣的博弈中,明英宗最终败下阵来,放弃亲审,而由三杨票拟处理。
刘佥事的蜜月还没有过完,就被锦衣卫带到了京城,投入了诏狱。
锦衣卫本是要讯问刘佥事为何要娶失节妇女、败坏监察官员的名声,没想到对方却理解错误,反倒是揭露了山西官场许多见不得人的内幕。锦衣卫只得将此事奏闻。明英宗下令都察院接过此案审理。
都察院派人去往山西调查,得出的结论却和刘翀所说的正好相反,明英宗也算大度,只是判决刘翀诬告,全家发边远充军。
虽是去到云南烟瘴之地,但对秀月来说,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了,因为她不用再颠沛于不同的男人之间了。
秀月的故事在封建社会是一个典型,在那样的时代,女性犹如宠物,随波逐流、随世俗而沉浮。又像一个商品,被买来买去,身不由已。
其实在大明律中并没有妇女不能再婚的约束,也没有失节妇女之说,反而是程朱理学,一味地倡导“饿死事小、失节事大”,将妇女牢牢地钉在贞节的牌坊上。而随着这一愚昧思想的普及,再婚妇女被公认为失节之名,有伤风化也被作为一项罪名列入了条例,使妇女的命运和地位更加悲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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