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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评书屋 > 方辰童朗 > 第66章 圆满
 
方辰没想到,自己在异乡的这个中秋团圆之夜居然是和蒋家人一起过的。

蒋邦达在巴黎这间的独栋宅子位于16区,塞纳河畔。

“为了‘照顾’小茉,我最近一直住在这里。小川和小朗都不爱热闹,各自住在别处。”蒋邦达热情地将方辰介带到了桌前,随意寒暄着,“今天这席上就叔叔一个长辈,你大可以放开点,不要太拘束。”

蒋邦达似乎很喜欢方辰,和她说话的时候眉眼含笑,那态度,亲切得连蒋小茉都有些吃味起来。

她倾身附到童朗耳边低语:

“哥。咱爸好像对你这小媳妇儿很满意啊。到时候她进门了,只怕我就更入不了他老人家的眼喏!”

“什么小媳妇、老人家的?她就是我同学。话说,你这北方口音跟谁学的?嗯?”

童朗语气里明显有不悦。

蒋小茉却毫不在意,只得意洋洋地轻声道:

“这不是明知故问么!你看,我还会用成语了呢!厉害吧?都是你前未婚妻教的哦!”

看着妹妹这副乖张样子,童朗顿时气结。他今天连续被两个女人呛声打趣,一时间只觉得胸闷不已,端起酒杯就猛灌了一口。

“邢小姐,你这次来法国进修,家里人应该很是支持的吧?”蒋邦达看着方辰的眼神依然和善。

闻言,方辰却是心里一动:蒋邦达……倒是比他儿子的心思深多了。这旁敲侧击、话里有话的,玩得实在是溜啊。

她淡笑着抿了口酒,说道:

“我家里人并不支持。但我自己认定的事,不管别人支不支持,都拦不住的。”

好聪明的姑娘!

蒋邦达听了她的话,明显心情是又好了几分。

他兴致高昂地陪着几个晚辈喝了会儿酒,接了个电话便起身离席了。

等他一走,童朗终于把不爽摆在了脸上。

他怎么会不知道父亲的心思?毕竟,不管自己儿子是好是坏,为人父母的都希望他能成家,找个好妻子来照顾生活。

而方辰,执着,独立,又聪慧,显然很符合蒋邦达的要求。

想到这儿,童朗不由得瞪了方辰一眼,用口型道:

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,傻!

对方却笑嘻嘻地回了他一句唇语:

我、乐、意。

蒋小茉在看着两人这一来一往,不由好奇道:

“你们两猜什么哑谜呢?”

“不是猜谜,我们在猜心。”

说着,方辰瞟了童朗一眼,果然,那人感受到她的视线,忙不自在地将头偏了偏。

胆小鬼!

她撇了撇嘴,仰头闷了口酒,不再说话。

一时间,桌上的气氛有些凝滞。

蒋小茉的眼神在两人身上一扫,咂摸出了一点味道来。她想了会儿,干脆一屁股坐到方辰身旁,说起悄悄话:

“姐姐,其实我哥很喜欢你的,你千万不要误会他。”

方辰闻言心里一喜,面上却摆出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来,问道:“有吗?可他怎么老避着我啊?”

“哎呀,这个说起来有点复杂……”

“小茉!”童朗一看见这两人凑在一起,就浑身发毛,他喝道:“你又在那儿鬼鬼祟祟地搞什么?好好吃饭!”

这下,蒋小茉不得不挪回了原位,但她还是给方辰扔了个眼色过去。

方辰接住,然后回了她一个。

信号发射成功。

等童朗和方辰走后,蒋小茉立马就去找自己爹了。

“爸!你能不能让辰姐姐陪我去听音乐会呀?我刚问她了,她也很感兴趣呢!你看,我在家都闷了这么多天了,快无聊死了!”

“哦?听这话,你们俩聊得不错?”蒋邦达有些意外。

“对啊!我很喜欢姐姐!不过,以后是不是要改口叫嫂子了?”

蒋小茉竭尽所能地表现得乖巧,果然,蒋邦达神色松动了不少。

“会有那么一天的。你要和她一起去音乐会就一起吧,她……我还是放心的。不过你到时候千万别闯祸,不要让人家觉得,我们蒋家出来的孩子没教养。”

“知道了知道了!耶!”

得了恩准,蒋小茉几乎是跳着离开房间。

蒋邦达像是被她的快乐感染到了,又像是因为别的,独自对着一堆文件笑了很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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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去的路上,因为天已经黑透,所以是司机开的车。

后座上,童朗依然摆出一副不想说话的样子,但眼睛却时不时往身边人这儿瞄。

方辰故意将头偏向窗外:想等我先开口?我还偏不说了!

然后有人就憋不住了。

“那个……是小茉给你的?”童朗说着,瞟了眼女人手里的一个小纸袋。

方辰“嗯”了一声,将袋子的马卡龙拿了一个出来,然后趁男人不备,快速塞到了他嘴里。

童朗衔着个马卡龙,一脸莫名。

方辰自己也拿了个,咬了一口:“我和小茉说,中国人过中秋都得吃月饼。她说家里没有月饼,就去找了盒这个给我,说反正都是圆圆的,意思差不多的。不过话说回来,你妹妹倒也是个挺好玩儿的姑娘。”

“你们倒是聊得来。”男人说着将马卡龙咽下,冷不丁就又被女人塞了个到口中。

方辰拿出纸巾擦了把手,语调悠然:“那是,说不定哪天就成一家人了,可不得多聊聊?”

闻言,童朗差点被马卡龙呛死:嗐!这什么玩意儿!甜得齁嗓子!

到了家楼下,方辰利落地蹦下车,却在关门的时候,停了下手。

“喂,那个谁。”她弯下腰,将半个身子都探了进来,盯着男人的侧脸轻声道:“你这回跑不了的,别挣扎了啊。”

砰!

方辰关上车门,扭着小腰哼着歌就进屋去了。

车里很安静。

童朗颓然地靠在椅背上,一时间,竟说不出心里这会儿是惆怅多些,还是欢喜多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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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腾出时间赴蒋小茉之约,方辰一周之内熬了三天夜,终于在周六下午把手头的事情都了结了。

第二天,她穿上连衣裙和小皮鞋,套上件黑色薄呢长外套便出了门。

蒋小茉今天也是一身长裙加细跟单鞋,方辰看着她,挑了挑眉毛,道:“你这身……不太方便吧。”

“只要是想走的路,打赤脚都能走完的。不是吗?”

话说完,两人都笑了。

两小时后,方辰坐在爱乐厅外的石阶上,低头发呆。

刚落成不久的音乐厅,有着前卫的风格,顶级的设施和极好的隔音性。

此处寂静无声,此处也喧嚣无比。

激昂悦耳的曲调还在方辰的耳边盘旋,却没办法带给她哪怕一丝一毫的愉悦与振奋。

听完贝多芬第七号交响曲的第一乐章,她和蒋小茉就离席了。甩开保镖,两人一路奔到了与景岚约好的见面地点。

在那里,蒋小茉拉着她的手,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:“其实这事连我弟弟都不清楚的。但我就是觉得你应该知道。我哥哥他,很孤独,也很痛苦……姐姐,你不会嫌弃他的,对不对?”

嫌弃?

怎么会。

方辰只觉得疼,心疼。

视网膜色素变性——简称RP,也被叫做良性癌。

死不了人,却也依然能要命。因为它会夺走你的光明,没有预期,不可逆转,无药可医。

而17岁的童朗——那个风一样洒脱的男孩——就死在它手上。

方辰闭上眼,耐着性子,将自己那颗疼得要碎掉的心,哆哆嗦嗦地,拼回了个七七八八。

那个笨蛋,傻子,混蛋……

他怎么会以为,自己单方面的孤苦和自虐,就可以给别人带来所谓的一世圆满?!

这话方辰可不信。

她只信,两个孤寂的灵魂要紧紧抱在一起才能互相取暖。

没一会儿,童朗小跑着向她而来。

“小茉呢?”他胸口起伏,喘着粗气。

方辰抬眸,对上来人的眼——清亮又澄澈,似月亮,更是骄阳。

好可惜。

低下头,她语调平静:“她走了。现在……应该在飞机上了。”

旁边,蒋邦达正皱眉看着方辰,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身材高大的安保。几人俱是风尘仆仆,一脸焦急。

“邢小姐,我以为你是值得我信任的。”

蒋邦达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意。

方辰却笑了。

“我说过,我想做的事没人拦得住。小茉……也一样。”

“好,很好。”蒋邦达深深地看了她一眼,转身和旁边人道:“我们回去吧。跟着那个人……她暂时不会有什么事。”

说完,他看向儿子。

“小朗,你还是去送送邢小姐。天黑路远,不安全。”

待几人走远,童朗伸手,想将方辰从台阶上拉起来。

女人却只是看着他,身体纹丝不动。

“你送我?”方辰嘴角绽出苦涩笑意,“天黑路远……应该由我来送你吧?笨蛋。”

看着方辰眼里的疼惜和哀切,电光火石之间童朗突然明白:他已无处躲藏。

男人伸出来的手,就这么僵了在那里。

回去的车上,一路无话。

将方辰送到楼下,童朗甚至都没有道声晚安,就直接让司机调了头。

女人无奈,只能劝慰自己日子还长。

这天夜里,方辰疯狂地在网上搜索了关于RP的一切信息,彻夜未眠。

第二天,童朗回住处时,就发现女人出现在了门口——她在等他。

“我都知道了。”方辰说

“那又怎样?”

童朗并不理会,自顾自开门。

“让我陪着你。”她握住门把手,语带哀求。

“不可能。”男人言简意赅。

“我根本就不介意!”

方辰被人从门口轻推到一边。

直到关上门那一刻,男人的表情依然没有松动的迹象。

“方辰,是我介意。对不起。”

后来半个月里,差不多的对话每天都在这里上演。

童朗似乎很有耐心,也很绅士。他每回都认真地听方辰把话说完,然后关上门,道声对不起,再让司机将女人送走。

日复一日。

十一月的第二个周六,方辰生日。

这天她化了妆,穿上自己最喜欢的大衣,拧着蛋糕去找童朗。

“让我进去吧,就今天。”方辰挤出一个笑。

“不行。”男人依旧冷着脸。

“那就和我多说几句话?说‘生日快乐’,就这一句,好不好?”

童朗抿着唇,静立不语。

良久,他还是默默把门关上。

方辰抬手将蛋糕摔了个稀碎,然后一路向西,大步走了很久。司机无奈,在后面缓行跟随。

她到底还是上了车——别人也不容易。

可巴黎的秋天,还是太冷了。

回到家,方辰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着了火的碳。她下楼去敲房东太太的门,她需要药。

没人应。

室友早已搬走,她再无其他地方寻求帮助。

转身上楼,方辰扑倒在了被子里。

这一睡就是一天一夜。待她醒来的时候,周末已经要过完了。

梦里,有老人家絮絮叨叨地在她耳旁说着话——听不懂的南方口音,语调却有些熟悉。

她惊醒,鼻腔终于通了气,耳鸣也退了下去。

等等,怎么会……这么安静?怎么会……有奇怪的气味?

是下水道又漏水了吗?

方辰起床,到楼下给自己倒了杯水,又去敲了敲房东太太的门。

依然没人应。

有苍蝇围在她耳边嗡嗡作响。

女人拧开门把手,玻璃杯从手中跌落。

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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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朗赶过来的时候,方辰正坐在警局的长椅上,低头咬着自己的指甲,很专注,也很安静。

“你怎么来了?”

她抬头,表情镇定,镇定得甚至有些呆滞。

就像女警员在电话里说的:“邢小姐的表述不清晰,精神状态也不太稳定。所以您最好能来一趟!我们看过她的手机,事发前,她先于我们联系了您。”

挂了电话,童朗抬手就给了自己两巴掌。

可现在,他只想再给自己补几拳。

方辰还在盯着童朗。

于是男人俯下】身,勉力抑制住声音里的颤抖,回答她的问题:“你钱包里有我的地址和联系方式。他们就……就找到了我。”

方辰点点头:难怪。那是周继给的地址,虽然自己早就可以背出来了,但她没和警察说。

房东老太太在法国没有亲人,她是报警人,也是唯一的目击者,和……嫌疑人。

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啊?

方辰苦笑。

好在等尸检结果出来,她就可以摆脱嫌疑——但这依然是太让人难堪的一段经历。

所以她谁都不想告诉。

但还是让最不想知道的人,知道了。

方辰仰头看着童朗,试图让自己的笑容自然些:“那就麻烦你了,我……想早点出去。我保证,我没对她做任何事情,她……走得很安静。”

安静到,她都不知道自己与老太太的尸体到底共处了几天。

童朗蹲下身,将头搁在了方辰的膝盖上,喃喃:

“对不起,对不起,对不起……”

对不起,他不该不让她进门。

对不起,他不该挂了她电话。

最害怕的那一瞬间,方辰没有选择打电话给警察,而是打给了童朗——可他没接。

方辰抬手,揉了揉男人的发。

“你不还是来了么,没什么好对不起的。”

虽然不是她叫来的,但好歹来了啊。

警察局的事情交给了律师和钞票,方辰则终于被童朗带回了家。

家里早有人准备好了晚餐。可方辰吃不下东西,连水都不想喝。

她只想洗澡。

浴室里,女人不停地搓洗着——有奇怪的味道沾在身上,怎么都洗不掉。

泡了快两个小时,方辰才换上刚送来的干净衣裤,出了浴室。

看着她皮肤上因为大力擦拭而产生的红色刮痕,童朗握拳,将指甲嵌进了肉里。

他真的该死。

“我想睡这里。”方辰趴在男人的床上,将头埋在被子里,语气试探。

“好。我让人换个被套。”童朗转身就要去吩咐帮佣。

“不要。”方辰拉住他的手,“换了我会睡不着的。”

自己的气味……也许能助眠?

不是也许,是一定。

童朗的心皱成小小一团:方辰要的,一向都不多。只是他太吝啬了而已。

“嗯,那你吃了药先睡吧。我就在外边,别怕。”

说完,男人出门前给她留了个小夜灯。

方辰点点头,乖乖地钻进了被子里:她不困,但是累,躺着会舒服点。

童朗也不困,但也不累。

他只是觉得难受,自责,和后悔。

没能护住方辰的圆满。

他很后悔。

作者有话要说:

日更4000,法律系码字,用虐发糖。

要开始同居了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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